第三十六章兵器 (第1/2页)
北军在攻灭孙珍之后,驱使俘虏和百姓重新修了朱雀渡的渡桥。
只留下左孝成率领本部一千精锐在北岸立栅,修起一座坚固的营垒,监视南军。
李如愿命人把城中缴获的床子弩全都运送至了左部营垒之中,用以加强对南军的威慑,专门用来守渡桥。
而南岸的联军依旧是没有什么动静。
沈穆之自孙珍战死之后就意志消沉,成日饮酒作乐,谁去邀请他出战连面都见不到。
盟主都这样了,别的人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全都在江岸边加固营垒,没有丝毫进攻的打算。
十万大军,被一千人钉在这了。老兵头左孝成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大排面。
刘绛自从被李如愿收为义子之后,水涨船高。在整个北军里都成了红人。
但他还是跟往常一个样,见谁都客客气气的,憨笑成了他的标志性对外嘴脸。
军务杂事还是一如既往的交给李曜和庄骏管着,还抽空跟庄骏去找了他家的铁匠,打了几件兵刃。
一对儿铁锏,一对儿短柄铁骨朵,一个单支的长柄骨朵,四柄战斧,还打了四口刀。
两把厚背砍刀,就照着一刀倾城里王五那把刀的样式打的,两把长柄朴刀,形制其实差不多,按照水浒里的最常见的那种朴刀形制。
之所以打了这么多兵器,完全是因为打了几仗之后刘绛才明白,如小说之中说的那种神兵利器那是不存在的,兵器在真正的战场上那完全就是消耗品。你不管制造多精良,在战场上砍了人之后都会有损耗。兵器之间碰撞损耗更大。
所以钝器是最耐用,并且也最实用,即便敌人穿了甲,用钝器也能对敌人造成伤害。
斧头打了四把,这个主要是因为斧柄容易断裂。并且刘绛在这些兵器里,斧头他用的最是顺手。
两支铁锏都是重十二斤,比起一般形制的铁锏快重出一半了。
北军第一的猛将毛襄也终于是在软磨硬泡之下,答应了传授武艺。不过要等打完了仗才有功夫,但也还是先指点他一下现在需要打基础,练最基本的招式。
“你身体雄壮,气力惊人,但打仗的时候只会用蛮力,不会使技艺,其实这东西没什么难得,槊也就是这么几招,刺,劈,砍,削!你先练这四字决,等你练熟了,在教你扎、革、拿、挑和在马上如何夺槊...”
同时毛襄还给刘绛一根棒子做现在用的主武器。
刘绛接到手这根棒子上下打量了几眼笑道:“毛师啊,这是啥啊?”
毛襄一本正经道:“这个东西叫殳!也是枪矛一类的兵器,比槊要短些,更适合击打,你力气惊人,但技艺不精,马槊虽然也能用,但你刚入门,未必能驾驭长柄,这根殳长一丈,便于击打。”
刘绛接过这把名叫殳的武器之后,仔细端详了一下,积竹木柲,有棱无刃。
前端的应该是用铜打的,像个小锤头一般,抡一下都有破空声,以这个长度和重量,很有杀伤力,并且确实比那根差不多四米长的马槊要用起来方便多了。
大概有两米多,两米五到两米七之间。按照毛襄的指点练了几下,简单的击打劈扫,的确是不需要特别高深的技巧。
用这种也算是钝器类的武器最重要的就是力气大。你会用棒子打人,这东西就算是会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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