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顾晨神之一手!法院即将判决!! (第2/2页)
顾晨也知道,这个案子他不一定能帮王永强变成无罪。
这要看法官最后怎么去判决。
如果最后还是给王永强判了死刑或者是无期,顾晨也尽力了。
顾晨就是要帮王永强做无罪辩护。
顾晨找到了最近二十年的案子.
最近二十年也有过一些正当防卫的案子,可是这些案子最后的判决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判的都是故意伤害罪。
也就是说,虽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
可实际上,在具体的判决当中,从来没有用到这个正当防卫,最差都是一个防卫过当,稍微严重一点就很容易变成过失杀人,故意杀人。
顾晨看向所有人,开口道:“我是一个律师,我梳理了最近十年的判决和司法惯例,2014年的周显平案、2015年的贾云珂案、2016年的何峰案、2017年的曹爱玲案等等,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我有时候就在思考,为什么都会被判成故意伤害罪?为什么只要是类似的案子,永远都会有一个故意伤害罪?最差也是防卫过当!”
“正按照公诉人刚才说的,根据以往的案例没有过这种判决,因为不敢违反惯例!”
“可是如果面对一个新的案子的时候,就比如现在王永强这个案子,能够每一次都用惯例来判罚吗?”
“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公平与正义!如果每次都按照惯例判决,那人民群众想要的公平与正义何在?”
“不能因为以前的惯例,就只按照惯例判决!”
“当惯例不适用的时候,就要打破惯例!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法律不能背离公平正义!”
“法律应该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降低公民在维护自身、他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时出手的责任,而不是在遇到危险时,还要让公民去思考是不是正当防卫,应不应该出手。”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
“正如同这个案子一样.”
“刘彪随便伤人,强jian他人,欺负和殴打他人,而被欺负的王永强一方,却要战战兢兢,思考自己是不是敢出手保护家人,是不是敢出手来保护自己。”
“如果要确认刘彪先出手,王永强再出手才算正当防卫,那我们或许已经见不到王永强了。”
“我的发言结束,谢谢大家。”
顾晨说完了。
他给王永强的辩护基本上能说的都说完了。
不管最后的什么样的判决,顾晨已经尽力了。
顾晨说完之后,现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旁听席有来自各行各界的人,此刻都在鼓掌。
顾晨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法不应该向着不法让步!
法律是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
人情大不过国法,国法压不住天理,天理不外乎人情!
顾晨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全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