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恩怨分明 (第2/2页)
王全脸上满是得意:“敢欺负我,就去死!”
陆铭敏锐察觉到,王全所说的杀人过程,其中包含几个关键点。
一,画像。二,跪在神像之前向神灵祈祷。三,心里回忆与被害者的接触过程。四,用针刺穿画像脑袋。
那么,这四个步骤之中,哪一个是关键的?哪一个是无关紧要的?是必须这四个步骤齐备,才能达成这种莫名其妙的杀人方法,还是可以省略某些步骤,只完成关键步骤即可?
以及,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为什么王全这样做便可以导致被害者自杀?
他的特殊之处究竟在哪里?是在于某件工具,还是某个行为,又或者特殊之处就是他本人?
在又一段时间的铺垫与安抚之后,审讯者问到了另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是谁告诉你这样做,就能把欺负你的人杀死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睡了一觉之后,忽然就知道了。”
“什么时候?”
“好久好久了。”
“在知道这个办法之前,你做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有做啊。啊,我知道了,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神灵面前跪了好久,我求他把所有欺负我的人都杀掉,一直跪到很晚,我很困了,才去睡觉。第二天醒了我就知道了这个办法。”
“是摆在你房间床边的那个神像吗?”
“对。”
陆铭的神色再一次变得凝重。
莫非……王全特殊力量的来源,是因为这个神像?
审讯者再一次开始安抚,开始铺垫,为下一次审问核心问题做准备。
陆铭则再一次拿起了一份不久前刚提交上来的调查报告。
是有关于那个神像的。
调查显示,该神像是南林街区域,乃至于整个蓝湖市居民都普遍信奉的一个神灵,通常人们会将其称之为“福禄神”,也即主管福气和钱财官位的神灵。
说普遍信奉其实也不准确。蓝湖市居民与其余地方的居民一样,也没有什么太严格的信仰,也是基于实用主义或者心理安慰,又或者从众心理之类,见别人都摆着这个福禄神,自己家便也摆上一个。
有用没用,摆着再说。说不定有用呢?再说就算没用,也不至于有坏处对吧?
这个神灵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制造这个神像的材质,经检查也没有问题。它只是普通的烧制瓷器,经走访专门售卖此种用品的店铺,以及大规模的搜索,调查人员们甚至于找到了与王全家这个神像同一批烧制出来的其余神像。
经检测,那些神像也同样没有问题。
不仅如此,调查人员们还找到了当初烧制这批瓷器的瓷窑。
经历了十几年时间光阴的流逝,那家瓷窑早已经倒闭,变成了农田,连遗址都没有剩下。
经走访老人,确认了那个瓷窑的详细地址之后,调查人员们以该地址为圆心,向四周各扩散五百米,俱都进行了极为详细的检查,并采集了大量标本送到实验室分析,试图找出这里的特殊之处。
但最终结论仍旧是一切正常,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调查进行到现在,神像的异常嫌疑基本已经可以被排除。那么,王全的异常不是来自于神像的话,又会来自哪里?
“除了跪拜神像之外,你还做了什么?”
“我打扫了院子,煮了面,喝了啤酒……”
王全掰着手指头如数家珍。说了几样很寻常的举动之后,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别的就没有了。”
从他这里,就这个问题似乎问不出什么来了。
审讯者再度转变角度,开始一个个详细询问王全杀死被害者们的过程,试图找到新的突破点。
“你知道了这种办法之后,第一个杀死的是谁?”
王全脸上露出畅快的神色:“当然是伍彪!他整天欺负我!那天我从他身边走过,他没来由的就踹了我一脚,把我打了一顿,打的我在床上躺了两天。我恨他!我每一天都想杀了他。但我不敢。后来,我知道了这个办法,我第一个想杀的就是他!”
“你是怎么杀掉他的?”
“我先杀他家的狗!”
王全恶狠狠道:“他家的狗也欺负我!还咬了我一次!我还想着,我要杀伍彪全家,我要先杀掉他家的狗和鹅,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全家死光,最后再杀掉他!”
“你是想先用动物做实验么?”
“不!只要敢欺负我的,不管是不是人,都要死!他家狗咬我,他家鹅乱叫让我不能睡觉,他家老鼠偷我家的饭,都欺负我,都要死!”
陆铭暗暗摇了摇头。
他原本以为王全是要做动物试验,确认自己这个办法是否有用才先对动物下手的。没想到他只是基于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
幸好,当初自己的推测虽然是错的,结果却歪打正着,结果却竟然是对的。
这个王全,说傻也傻,说聪明倒也聪明,竟然还知道折磨人的法子。
“我杀了他家的狗,鹅还有老鼠,最后杀了伍彪!他再也不能欺负我了,哈哈哈哈!”
“付刚当初欺负过你么?”
付刚是当时南林街的主任。当初就是他请来了周明胜来南林街驱邪。后来周明胜晚上住在了他家,但是有只猫直接撞死了在他面前,把他吓得第二天就走了。
“付叔是好人,没有欺负过我。我有次饿得不行,他还扔了一个馒头给我。但他家的猫跟我抢馒头,敢欺负我,我就杀了他家的猫!我这个人,恩怨分明,谁欺负我谁不欺负我,我心里都清楚。”
陆铭察觉到,这又是一个自己推测错误的地方。
原以为王全杀那只猫是为了吓走周明胜。却没想到,他只是因为那只猫跟他抢馒头才下的手。
今天已经问了王全许多问题。画面之中,王全似乎也有些疲倦。审讯者便暂时中断了审讯,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让他暂时休息。
审讯在第二天再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