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成为昌平君后,公子扶苏成团宠了(一) (第1/2页)
(一)
生于秦,长于秦,血脉里流淌的是楚国芈姓熊氏的血。
秦人乎?
楚人乎?
秦也好,楚也罢,一统天下的理想不该忘。
——昌平君
咸阳宫,弥漫着喜气。
「宣燕使者觐见。」
「宣燕使者觐见。」
九宾上下相传,声势威严激昂的高呼声此起彼伏。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以示诚意,与大秦修和。」
荪歌刚刚回神,还来不及接收新身份,就不得已应对面前的危局。
她这次又穿成了谁,暂且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节点。
可真刺激啊!
荪歌不着痕迹的抬头,好巧不巧撞入了一双不怒自威的幽深眼眸。
坏了!
本想偷偷看两眼,不曾想就在大老板的眼皮子底下。
所以?
百官之首?
她站的这个位置实在是妙啊。
妙不可言。
终于不是宦官了,这是她多年积德行善吃香喝辣该得的。
正值盛年的秦王嬴政,简直就是威严和俊美并存。
但很显然,此刻的秦王嬴政眼眸里是蕴着矜傲霸气和欢喜的。
为了接见代表燕王前来向秦国投降的荆轲和秦舞阳,秦王嬴政着礼服,设九宾之礼。
九宾之礼原是周天子专用来接待天下诸侯的重礼,周王室衰微诸侯称霸后,周礼名存实亡。
天子专用的「九宾之礼」也就丧失了原本的独有性,逐渐演变为诸侯国接见外来使者的最高外交礼节。
可偏偏是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仪式,最后演变成了一场闹剧,险些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大名鼎鼎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短短几瞬,传闻中十三岁当街杀人勇士秦舞阳抖如筛糠面若土色,被留于殿外,荆轲双手捧着装着樊於期头颅的盒子和装着督亢地图的匣子,神色平静又谦卑的踏入了大殿。
荪歌偷偷打量着荆轲这位年近四十,即将名垂青史的刺客。
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曹沫手执匕首劫持齐桓公、聂政仗剑刺韩相侠累、豫让漆身吞炭刺赵襄子、荆轲图穷匕见刺秦王。
五千多字的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独占三千字。
足以见得太史公对荆轲的偏爱。
依她看,刺客的知名程度跟被刺者成正比的。
就算没有太史公的笔墨偏重,荆轲的名气亦能传千年。
荆轲刺的是千古一帝秦始皇,如果刺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卒,谁又会记住荆轲。
换句不太守礼的话,就算拿沾了的拖把戳我政哥一下,你也能青史留名,为后人瞻仰。
就是那把沾了屎的拖把都被供起来,当成传家宝。
荆轲一点点上前,渐渐越过百官,距离秦王嬴政越来越近。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
荆轲的声音再一次响彻在大殿。
秦王嬴政眸光落在一大一小一宽一窄两个匣子上,复杂又晦涩。
樊於期曾是秦国将领,亦立下过令人侧目的军功。
但,煽动成蟜叛乱,伐赵败于李牧后,辗转流亡各国,后投奔燕地,秦王嬴政金千斤邑万家悬赏樊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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