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用身体换来的饭馆 (第2/2页)
他的依仗,就是此刻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厉鬼。
这是他的弟弟。
一母同胞。
出生的时候就死了,而他身上也有弟弟的血,从小就听母亲念到这个同胞弟弟,所以在第一次进入噩梦世界后,这种思念和对弟弟的愧疚和恐惧,诞生了这个梦魇。
但因为是弟弟,所以梦魇没有杀死他,反而成了他的左膀右臂。
在公路上游荡了两天,他幸运的找到了一个站台,在几个小时等待后,又上了车。
后来许阳跟着一些梦魇,在69号站台下了车,进而找到了旧货巷。
“我在旧货巷挣扎了十天,每天都是心惊胆颤,我更换过身份,身上货币最多的时候,达到了500元,但那只是昙花一现。为了活下去,这些货币被我花光了,而在一次几乎是必死的攻击中,我逃进了这一家饭馆。当时这里只有一具身体被掏空的尸体,或者,说是人皮更妥当。”
许阳此刻眼神里带着强烈的恐惧。
应该是回忆到什么恐怖的事情。
“那个人皮只剩下一个脑袋,内脏都空了,可他居然还活着。他是上一任饭馆老板,他跟我说,他要死了,问我要不要继承这一家店。好处是以后不用担心被人追杀,因为饭馆老板属于旧货巷的一部分,可以安然无恙的活六个月。而代价是,无法离开这里,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这里的诅咒吃掉一个内脏,等到内脏被吃空了,就会死。”
林默听到这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许阳的身体。
对方的肚子,的确很扁,是那种不正常的扁,仿佛肚子里内脏少了几个。
怪不得许阳得坐在轮椅上。
因为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所以,你选择了当老板!”林默说了一句。
许阳说:“我当时没有选择,如果不继承这一家店,我立刻就会死,当时我买不起任何食物,那就不能待在店里,而外面,是追杀我的狼群……”
林默能想到当时对方的那种绝望。
的确,一个是立刻死,一个是多活六个月再死。
只要是正常人,基本上都会选择后者。
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林默没说话,主要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阳情绪恢复了一些,可能经历这么多事情,他早已经想开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能再活三个多月,也算是赚到了。”
林默想了想道:“不满你说,我今天刚到,虽然知道旧货巷的规矩,但还有很多东西不懂,你现在这个情况,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吗?我可以帮你。”
如果有可能,林默还是愿意帮助这个总局的同事。
档案里,许阳也是有家人的,有老婆孩子。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他是不可或缺的。
少了这个顶梁柱,说不定这个家就散了。
“没有,成为饭馆老板后,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实际上,和我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就像是当铺老板,又像是旅馆老板……他们都是和我一样,走投无路的人。”许阳一笑:“我在想,或许我当时不应该答应继承这一家店,或许,我出去拼杀一场,可以逃出生天,那样,至少还有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可能。”
讲到这里,许阳指了指桌子上林默一口都没喝的茶:“你喝吧,我没有动手脚,别说我没这个心思,就算有,旧货巷的规矩也不允许,无论这里任何店铺的老板,都必须保持绝对的中立,一切按照规矩办事,违反了,我们也会被旧货巷惩罚。而其中一项规矩,就是不准攻击你们。”
林默笑了,这才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还别说,他还真的挺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