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6章 何为英雄 (第1/2页)
托尼的安排很顺利,有钱就是能为所欲为,他负责先支开小辣椒,于是就在打了几个电话后离开了。
至于韦德呢?
买来的大麻虽然暂时没法倒手卖出去,不过这玩意也没有什么保质期,他对于能临时加入歌舞团还是挺高兴的,毕竟随便蹦跶几下,自己和托尔就一人一万美元,这样的活属实难得。
韦德是会踢踏舞的,只不过是非洲版本。
爱尔兰的大河之舞实际上应该算作木鞋舞,现在比较流行的踢踏舞其实是1820年左右在北美产生的。
非洲的奴隶们带来了他们祖先用来祭祀的战舞,而爱尔兰移民带来了木鞋舞,还要加上毛熊那边的踢腿舞,最后才有了百老汇表演的那种舞蹈。
黑叔叔们每个种族的远古战舞都不一样,不过大体上还有共通之处,很多时候都是升一堆篝火,烤个羚羊或者敌对部落的活人,然后右手拿长矛左手拿皮盾,光着脚,往火堆里快速踢土和沙子就行了。
双脚要倒腾得快,要的就是那种火焰摇摇晃晃,尘土和浓烟漫天的劲。
韦德在卢旺达当兵的时候自然也学到了这个,但跟着歌舞团排练时的托尔就比较遭罪了,身为一个阿斯加德人,哪怕以前来过中庭,活动范围也只有北欧那一小片地方。
要是让他喝酒或者摔角都没问题,唯独跳舞,恰好是他的弱点之一。
仙宫三友中的范达尔擅长这些,那个喜欢穿一身绿衣服的金发的小胡子男人还擅长弹小竖琴以及说俏皮话,喜欢和女士们混在一起。
他也曾经放弃神力去中庭历练过,那是七百年前的事情,去了当时比较繁华的英格兰。
虽然奥丁和古一有协议,阿斯加德的‘神’不能随便进入地球,但如果那个神放弃所有神力,作为一个‘人’过来的话,至尊法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范达尔在喝酒的时候经常跟托尔几人吹嘘那一段故事,来来回回就是说当时他和一些凡人伙伴住在舍伍德森林里,戴着他最爱的绿帽子,拿着弓箭四处劫掠。
就像玩游戏一样戏耍那些残暴的领主和主教,把他们的金币和粮食抢来,分给森林里的穷人们,他还娶了个叫玛丽安的凡人妻子,快活得不得了。
他那时候是没觉得金币有什么用,反正生活在森林里自给自足,但凡人们分到抢来的金币都特别高兴,大把大把地往怀里搂钱,同时那大嘴都像抹了蜜一样,把他往天上捧。
他因此也每次抢粮食的时候尽量弄些金币来,为的就是分发掉,好听别人夸耀他的荣誉。
那时人们都叫他侠义的化身,还专门为他发明了一个词汇叫绿林好汉(outlaws in the green wood),无数荣耀集于一身。
范达尔还保证现在托尔他们随便谁到中庭去打听,凡人们肯定都还记得罗宾汉的故事,那就是他当时的化名。
可是当喝得高兴的托尔趁势询问‘那你老婆呢?’的时候。
戴绿帽子的小胡子总是轻轻叹口气,然后不着痕迹地改为另一个话题。
凡人的寿命就那么短,人和神能有什么好结果?只能‘曾经拥有’,却不能‘天长地久’啊......
有故事也有酒的范达尔只能继续做他的仙宫浪子,因为他预见到了阿斯加德女战士们的强壮胸怀才是他最终的归宿,可他还不想那么快走进婚姻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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