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卡珊德拉:你给我把衣服脱掉!波特! (第2/2页)
哈利呆愣地脱下那件被卡珊德拉强行送给他的二手旧袍子,那件长袍在火焰熊熊的作用下,烧成了灰烬。
卡珊德拉重重地踩了他一脚,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的身边。
反正……
哈利每次想起来的时候,都还是止不住地心虚。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心虚而已。
收好信之后,哈利继续在金库中查看,打算好好找一找卡珊德拉留下的其他痕迹。
看到哈利掏出了魔杖,拉环瞬间警觉。
“波特先生,这里原则上是不允许使用魔法的——”
但看到哈利的眼神,拉环很从心地改口说:“不过这也只是原则上,如果波特先生实在是需要的话,我认为也不是不可以。”
“Revelio(原形立现)!”
……
1898年2月14日,英格兰,威尔特郡。
结束魔法部会议的赛普蒂默斯·马尔福先生早早就回到了庄园中,打算和家人共度佳节。
很遗憾的是,他的妻子早在十五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两个孩子。
年长的叫做伊格尼修斯·马尔福,是赛普蒂默斯先生的骄傲。
年幼的叫做卡珊德拉,同样是赛普蒂默斯的珍宝。
一家人本应该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是由于那个头上带疤的小男孩的出现,一切都变了模样。
赛普蒂默斯先生至今都搞不清楚,他那掌上明珠的女儿,怎么就看上了一个麻瓜出身的孤儿小子?
然而以马尔福家族的底气,赛普蒂默斯先生并不需要用女儿出去联姻,只要女儿喜欢,麻瓜出身的小子……算了,总比是一个麻瓜要强得多。
在这之后,那个头上有疤的小男孩也逐渐取得了马尔福先生的认可。
即便是麻瓜出身,即便是没有父母……但这个孩子有一颗纯洁又善良的心。
马尔福不需要未来的女婿是什么人中龙凤,有多么杰出,只要他是个好人就足够了。
就在马尔福先生已经接受了这一事实的时候,晴天一声霹雳,那个头上有疤的小子失踪了。
女儿从那之后,就像是疯魔了一样,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那小子回到了一百年后,愚蠢地想要通过时间魔法去找到那个小子。
心累啊……
然而等到他回到庄园的时候,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大儿子伊格尼修斯告诉他说,卡珊德拉竟然再一次地去了古灵阁。
马尔福先生的第一反应是心好累,紧接着就是让伊格尼修斯赶快把人带回来。
古灵阁当中,卡珊德拉正在831号金库当中存放物品。
这个数字是她精挑细选的,同时也是伊格尼修斯·马尔福花了大价钱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寓意嘛……8月31日。
此时距离哈利失踪,已经过去了整整六年。
卡珊德拉也从当初的那位青春洋溢的骄傲美少女,变成了金库当中这位面上略显忧色,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女子。
她的手中捧着一盆被施过魔法的花瓶,里面扦插着一株含苞待放的风信子。
风信子,Hyacinth,首字母为H,不仅象征着Harry(哈利),更是卡珊德拉最喜欢的花朵。
另一株,则是山茶花,Camellia,象征着卡珊德拉。
这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习俗,在每年2月14日,也就是情人节的这一天,一对对情人,将两株生有两朵含苞待放花蕾的春枝移植在特制的盆内,花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与这对情人姓名的第一个字母吻合。
几天后,如果这春枝上的双蕾怒放,交相辉映,便预示这对情人白首偕老。
如果双蕾各分西东,相北吐蕊,这对情人终将劳燕分飞。
如果花开得硕大、灿烂,表示以后子孙满堂,阖家欢乐。
倘若一花枯萎凋谢,情人中的一人有早夭之险。
她口中嘀咕了几句咒语,把这只花瓶放在了桌子上。
同时,又在行李箱当中放进了一封信。
做完这一切,卡珊德拉略有些满意地看着她的杰作。
而后,她又思考片刻,将一双崭新的小皮鞋拿出,呈T字形摆在了门侧边的床下。
这也是情人节的习俗,未婚女子相信如果把鞋摆成T字型放在床下,而且开着窗的话,就一定会梦见自己的心上人或者发现他站在床前。
“情人节快乐,波特。”
她喃喃地说道,手上轻轻地捏了捏怀里的小瓶子。
这是她准备好的魔药,打算通过这种方式渡过漫长的时间,去寻找哈利。
这份魔药,还是她花费了好久的功夫,从勒梅先生那里磨来的。
当然,不是直接开口要魔药,而是要了一堆有关占卜和预言的书籍,结果翻到了关于当年制作魔法石的笔记。
她在心中天人交战良久,最终颤抖着手撕下一页,夹在了占卜书里。
虽然副作用稍微大了一些,但卡珊德拉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
骄傲如她,宁可付出一些代价,也好过熬过一百年的岁月,用苍老的面容去见哈利。
她再次看了一眼金库,离开了古灵阁。
走到银行门口的时候,她看到了行色匆匆的伊格尼修斯。
对不起了,哥哥。
再见。
她在心中想着,离开了古灵阁银行。
随后,她回到了在破釜酒吧当中暂时租住的房间之中。
卡珊德拉靠在窗前,留恋地看了一眼焦急找来的父亲。
她启动了从家中偷出来的梅林秘宝。
一阵天旋地转,她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被群星包裹的密室当中。
“Lumos(荧光闪烁)!”
卡珊德拉满意地拍拍四周密不透风的墙壁,从怀中拿出无痕伸展咒的小口袋,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魔药和高脚杯。
她将翠绿色的魔药倾注进杯中,魔药在水中形成了一团绿色的云雾。
卡珊德拉伸出戴着白手套的手,优雅地握住了那只高脚杯。
当然,不是没有人指责过她握杯方法不正确——但她的这个动作,是维多利亚教给她的。
“Cheers~”
她勾起唇角,扬起颀长秀美的脖颈,将杯中魔药一饮而尽。
(求月票)
(这4000字算昨天的,难过归难过,字还是要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