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同仇敌忾(6) (第2/2页)
警笛的声音盖过了发动机的轰鸣,包括霍直在内,中巴车上所有人都回头向背后张望。司机扭回头时,眼睛也不离倒车镜,同时脚下使劲儿踩着油门。
几分钟后,中巴车开到城郊,但没上高速,而是七扭八拐地驶向一座大型国营工厂围墙外的小路。
警车被落得很远,警笛声已经很淡了,就算现在跟上来,也不一定能找到中巴车的行踪。
又前行了不过几百米,中巴车停下,黑衣大汉们鱼贯而出。临下车时,一个大汉让霍直把擦血的手纸都装进塑料袋里拎着。等霍直欠起屁股,大汉十分利索地用戴了薄手套的手掌抹擦他坐过的地方,包括他摸过的扶手……
看起来这伙人很专业,虽然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霍直已经知道他们对自己没有恶意。不管怎么说,总比落到翁兆刚手下或警察手里强。
霍直刚跟着擦指纹的大汉走了几步,“哇”的一声,前面突然亮起两盏车灯,大汉拽了一下他的胳膊,两个人钻进车里。这时霍直才看清,这是一台黑色“丰田子弹头”,也镶着茶色玻璃,连前风挡的颜色都很暗。
“子弹头”擦着被抛弃的那台中巴车的车身按原路返回,大摇大摆地驶出厂区,远远看见一排警灯闪烁的车辆向更远处开去……
车子掉头驶入市区,大街上照样华灯高照,霓虹闪烁,仿佛刚刚那场发生在百年老店门前的血腥事件不过是拍了一场动作电影而已,没造成任何影响,迅速淹没在祥和喜庆的年味儿里。
然而,危险并未解除,车上黑衣大汉们的简易面罩仍然戴着。霍直一言不发地望着张灯结彩的车窗外,他知道自己太嫩了,翁兆刚没被自己杀死,那个大块头保镖关键时刻替仇人挡住了自己那一箭。究其原因,应该是自己猛推车门的声响惊动了保镖们,才导致行动的失败。但他突然眼睛一亮,想起了那一连串枪声,那种强劲有力的声响是多大的希望啊!再看看身旁这几位浑身都透着敏锐杀气的黑衣侠士,人家多专业啊!而且投资巨大,那么好的一辆中巴车说扔就扔了,还在暗处准备了一辆豪华的丰田子弹头,与自己那辆报废三轮和那把比古代兵器精湛一丁点的钢弩相比,自己简直太土八路了,人家才是正规军。不管他们杀没杀掉翁兆刚,也无须去管他们是谁,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再加上他们救了自己,能跟这些人在一起,无论怎么说,从某种意义上讲,肯定是对的。
这样一想,霍直的心情开朗不少,也许崇拜更能让人产生敬畏,他非常急于知道这几个人打死翁兆刚没有。但他看到这些人都一声不响地盯着车窗外,也就没敢吱声,只能等待那个肯定会到来的交流机会了。
子弹头横跨春江城两个区,在一个街口停了一下,车门被拉开,上来两位同样精神抖擞的大汉。霍直觉得这两个人有些眼熟,这两个人看他一眼,也有些奇怪,但人家没理他,关上门车就开了。他们一交流,霍直才恍然大悟。
一个蒙面人问:“咋样?”
后上来的一个人回答:“翁兆刚这个性养的命大,你们那顿枪除了打趴下俩跟班的,全打车上了。你们一跑,他们都想一边开车撵一边开枪打,但都被翁兆刚喊住了。随后外道分局的巡逻车就到了,我听到有人喊三轮车钻胡同了,真怕把你们的车再堵住。”
听了这话,霍直知道刚上车这俩人就是在石锅烤肉店靠窗坐位吃饭的那两位。
蒙面人没有再问,后上来的人也不再吱声,几个人的眼光都集中在霍直身上。